法院关于使用库存照片的裁决

上周,科隆地方法院在RedTube丑闻中再次出庭,并且从未获准放弃有争议的IP地址后,该法院又做出了另一项极具争议性和可疑的判决,即第14 O 427/13号判决:来自某个图片社的照片也必须通过直接通过其URL访问其图片来命名。


首先,上述判断与Pixelio图像数据库有关。 具体来说,一个摄影师在平台上免费出售其照片,就获得了针对博客作者的禁令。 在聆讯中,原告还陈述了如何在不指定作者姓名的情况下防止直接访问图片。 借助jQuery,可以防止对图像的右键单击:

$(function() {
    $('img').each(function() {
        $(this).bind("contextmenu", function(e) {
            e.preventDefault();
        });
    });
});

这样的脚本很容易被绕开,因此无用且无效。 直接将源信息包含在图像文件中也是有问题的,因为图像不再符合原始发布的条件,并且这种方法在美学上很难被接受。 使用Google的图片搜索功能,可以免费获取和轻松获取数百万张此类图片。

如果此法律裁决由其他法院共享,并且是根据许可法正确使用股票摄影的惯例,那么这将对摄影社对图像(和视频)材料的使用产生巨大影响-实际上,必须提及版权声明几乎不可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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